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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科研项目设施方案
2007-12-16 16:30     (点击: )

 

    为促进学院学科队伍建设,增强学院的学术研究氛围,促进科学研究团队的形成,进一步培养青年教师的学术研究热情,提高学院申报重庆市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的命中率,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研究,从2007年起设立院级科学研究项目。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院级科研项目实施方案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科研平台现有“系统理论”、“运筹学与控制论”市级重点学科,有“应用数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校级重点学科,有运筹学与控制论高校市级重点实验室和运筹学与系统工程重庆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等等。为促进学院学科队伍建设,增强学院的学术研究氛围,促进科学研究团队的形成,进一步培养青年教师的学术研究热情,提高学院申报重庆市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的命中率,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研究,设立院级科学研究项目。

一、院级科研项目受理范围

    凡是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在岗在册的教师,申报当年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院级科研项目:

    1、年龄在45岁以下、职称为中级及以下的教师;

    2、未曾主持承担重庆市教委、重庆市科委等市级以上的科研项目;

    3、未获得博士学位;

    4、项目成员应至少在2人以上,且均为学院教师;

    5、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1年。

二、申报时间

    院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受理时间是每年的9-10月,具体安排见当年相关通知。

三、执行办法

    1、学院统一制作院级科研项目申报书、项目合同书和项目结题报告;

    2、由项目负责人向学院科研秘书提交院级科研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3、由学术分委员会集中对当年申报的院级科研项目进行评审;

    4、在学术分委员会评审基础上,每年原则上确定3-5项予以立项。

    5、对立项的院级科研项目,与学院签订项目合同,结题时填报项目结题报告。

四、经费使用

    1、院级科研项目资助一般每项1000元左右;

    2、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由学院统一管理,由项目负责人在学院统一报销。

五、相关说明

    1、设立院级科研项目主要是支持学院教师的科研起步,为教师自身发展提供平台。

    2、学院每位教师只限资助一次。

    3、通过院级科研项目的开展,受资助的教师应当在次年积极申报学校、重庆市及以上级别的科研项目。

 

学院科技项目申报书.doc

学院科研项目合同书.doc

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doc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200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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